拆迁新政策!5月1日起实施!海曙和江北这类房屋的补偿标准将提高
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住建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重新修订公布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价格和补偿费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今年5月1日起,海曙区、江北区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实施新的补偿办法。
所谓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即一般所指的农村房子。
记者从市征地拆迁中心了解到,此次新公布的拆迁补偿政策,在临时过渡补贴费、搬家补贴费、房屋装饰补贴、住宅用房附属设施补偿标准等方面,都比以往政策有所提高。
NO.1
临时过渡补贴费分地段等级发放
《通知》明确,拆迁住宅用房临时过渡补贴费,按照被拆迁住宅所在地段等级的合法建筑面积计算,被拆迁住宅地段等级(同土地级别一致,土地级别范围划分见表)1~4级按每月每平方米20元计算;5~6级按每月每平方米18元计算;7~8级按每月每平方米15元计算。
如被拆迁住宅合法建筑面积超过250平方米的,按250平方米计算;不足75平方米的,按75平方米计算。
“以往的政策,临时过渡补贴费按照每月每平方米15元计算,新的政策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政策分地段等级计算,并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宁波市征地拆迁中心副主任陈叶红说。
NO.2
搬家补贴费适当提高
此次公布的新政策,对搬家补贴费也进行了适当提高。
《通知》明确,拆迁住宅用房,将水电设施、电话移机、有线电视移机、电子防盗门、电脑网络、空调移机及其他搬迁造成损失,一并列入搬家补贴费。
搬家补贴费每户按被拆迁住宅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5元计算,不足5000元的以5000元计,最高不超过1万元;实行调产安置且需要临时过渡的,支付双倍的搬家补贴费。
“老的政策搬家补贴费,以每户2000元实行‘一刀切’,现在按照面积计算,这样更为合理。”市征地拆迁中心副主任陈叶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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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饰补贴费有所提高
该《通知》指出,拆迁附带装饰的住宅和非住宅,拆迁人应当对其装饰费用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房屋装饰补贴费按照装饰部分房屋使用面积计算,房屋装饰等级由原来的五级划分为六级。
记者看到,房屋装饰补贴费由高到低分成六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级,补偿标准为1200-1500元/平方米,第六等级为0-100元/平方米。具体见下表:
此外,这次新政策还对住宅房屋附属设施补偿费标准进行了适当微调。标准如下:
宁波晚报记者
周科娜
编辑
葛淑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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